卫生服务 -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第HZZP(K)23001号-技术报告公开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3-07-19 11:47:09

报告名称

惠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TCL集团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园-华星光电高世代模组子项目(二期项目ph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第HZZP(K)23001号)

单位名称

惠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道观田村

联系人

张英

项目名称

惠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TCL集团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园-华星光电高世代模组子项目(二期项目ph2)

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分为两期,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22747.65 ㎡,其中生产区用地面积约为285508 ㎡、生活区用地面积约为37238.9 ㎡。二期项目总投资31亿元,分两个阶段投产,其中二期项目Ph2的设计产量为645.6万片/年,主要产品为55"、65"、75"、85"OC。

现场调查人员

周茜、刘嘉勇、林海捷

现场调查时间

2022年8月5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英

检测、采样人员

周茜、刘嘉勇、陈立森、林海捷

检测、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4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英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因素:乙酸、乙醛、臭氧、氮氧化物、异丙醇、甲醇、甲乙酮(2-丁酮)、丙烯酸甲酯、环氧丙烷、环己烷;

物理因素:噪声、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化学因素检测合格率100%;物理因素噪声合格率为100%,其他物理因素合格率均为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各尺寸OC模组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器件制造所包含的C3974显示器件制造”。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电子器件制造”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新建项目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基本满足国家职业卫生要求,新建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等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新建项目在评价阶段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2.建议

(1)改善工作场所的人工照明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4)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细化气流组织的分析评价内容;

3.完善返修区的局部通风系统和职业病危害分析评价内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整改意见

1.进一步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返修工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3.完善返修区的局部通风系统,确保其防护效果。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