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 -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化学品一期扩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1 11:06:00

报告名称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化学品一期扩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大亚湾石化区内B3地块

联系人

秦武

项目名称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化学品一期扩产项目

项目简介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增投资3160万元建成“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化学品一期扩产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一次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产量5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产量120t/aLCD面板高纯化学品项目,产量3000t/a

现场调查人员

刘俊峰、刘嘉勇

现场调查时间

2017425

建设单位陪同人

秦武

检测、采样人员

刘俊峰、刘嘉勇、林海捷、周志洋

检测、采样时间

2017525-527

建设单位陪同人

秦武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乙酸甲酯、乙酸乙酯、硫酸、磷酸、氟化氢、二氧化氮、过氧化氢、硫化氢、其他粉尘、高温。各岗位检测结果均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建设单位在目前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及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好防护设施的维护的前提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2.建议

1)根据岗位(工种)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或转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建设项目现运行生产涉及的化学品种类较多,应重视做好购买、使用环节的监控、防护工作计划。

3)建议建设单位坚持做到经常检查设备的密闭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外包作业管理

5)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须经专家组确认。

专家组同意整改后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