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 -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中山市新展鞋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15-10-15 10:43:19

建设单位

 中山市新展鞋厂

地理位置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第一工业区

联系人

 林军伟

项目名称

 中山市新展鞋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山市新展鞋厂(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第一工业区,占地面积30515m2,成立于20066月,  正式投产于20074月,主要经营对鞋类、鞋材的来料加工、制造、销售,现生产能力300万双/年,现有员工2497人。

现场调查人员

 李舒敏、肖建华

现场调查时间

 201571

建设单位陪同人

 林军伟

检测、采样人员

 许运强、林海捷等

检测、采样时间

 201572

建设单位陪同人

 林军伟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乙酸乙酯、丁酮、丙酮、环己烷、1,2二氯乙  烷、粉尘、噪声,其中1个岗位正己烷、1个岗位乙酸乙酯、7个岗位噪声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  所存在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用人单位属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的“制鞋业”,根据《分类管理目录》“制鞋业”分类,结合  综合分析,本评价组认为用人单位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 “严重”项目,用人单位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  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个别作业岗位的化学毒物危害和部分岗位的噪声危害的控制效果不理想。用人单位需改善工作场  所环境,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尤其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资  料,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在已建立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和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础上,并采取了本评价报告  提出的建议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总体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  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2)加强职工听力保护;

3加强工作场所化学毒物防护措施

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5完善警示标识;

6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