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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仲恺职防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6:53:35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仲恺职防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公告


致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仲恺职防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进行市场调研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项目需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询价项目名称: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仲恺职防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二、询价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项目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四)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关产权权属证明等。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报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获取及递交文件方式

(一)各报价人自行下载相关附件,严格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擅自改动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询价结果。

(二)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企业(自然人)须现场递交以下纸质资料:

1.如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带签字和指纹);

注:以上均需带原件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企业的(如为企业的);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企业的);

4.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关产权权属证明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自拟格式);

6.出租标的的现场及周边环境图片(含内外装修部分、房间、周边环境、整体外观等);

7.出租标的的权属清晰、无重复租赁、无质押、查封等事项的承诺书(自拟格式)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房产情况的档案材料。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两页以上的资料,请加盖骑缝章;如为自然人参与的,加印指纹。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报价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将有效报价资料密封好交到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采购办(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7号)。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备注:报价人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因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均自行承担。

五、公告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7号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52-2389763

附件:1.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仲恺职防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2.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仲恺职防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报价表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3年4月28日


事业单位